2025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法
来源:上海教育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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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操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理机构 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办理本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证明等事宜。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已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认定机构承担职责。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具体办理上海市教委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证明等事宜。 二、办理范围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或损毁。 除外情况: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因违法被查没的,不得申请补办。 三、办理流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的,只开具遗失证明,不再补发(为避免徒劳往返,请提前与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联系后再前往办理)。 (二)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换发。 1.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1)请于2025年6月17日至6月27日12:00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搜索“教师资格补证”,选择相应事项立即办理后注册或登录并点击“上传预约查询”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信息”,并在2025年6月27日12:00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具体操作示意图如下: 图示一: 图示二: 图示三: 图示四: 注: ①申请人请谨慎选择原发证机构,系统将自动匹配相对应的受理点。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具体办理上海市教委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办理本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2.上传照片申请表 ⑴申请人请根据页面提示要求自行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 上传要求: (一)本人近6个月以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二)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三)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四)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五)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七)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 (八)不要使用正方形出国证件照直接进行比例压缩,须按规定尺寸要求重新切割确保照片无拉升变形,照片切割时须注意保留适量肩膀部位。 (九)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十)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照片样张: ⑵ 网上申请时系统将自动进行在线信息核验,核验结果系统将给予相应提示。在线信息核验不相符或无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300~5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 ⑶申请人完成信息提交后,在申请页面点击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下载完成后在申请人处签名并上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原文链接:https://shehr.shec.edu.cn/ |